各級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編撰指南
97.09.09 修訂版
一、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目的
(一)為有效管理校園環境,避免災害發生,各級學校應依其校園環境特性,編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二)為使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具有周延性、可行性及便於管理,特制定本編撰指南,提供作為各級學校編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依據。
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之基本原則
為使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趨於周詳,符合學校之特性與需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擬訂時應考量下列各項基本原則:
(一) 確立災害防救對策與措施之基本方向
1、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為各級學校推動災害防救業務之綱要計畫,應以學校所在區域為範圍,屬於大方向、原則性、整體性之規劃。
2、計畫期程以兩年內可執行、達成事項為原則,惟因社會變動、業務執行需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視需要檢討、補強,針對特殊狀況(如特別或重大災害),宜規定作必要之即時修正,每兩年進行整體的修正。
(二) 成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
1、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內容須函括各類型災害,由學校相關災害業務處室成立計畫研擬及推動之工作小組,並建立相關權責單位之編組與分工,同時也可依據學生特性考量學生參與可能性。
2、需要專業團隊支援協助之部分,可尋求相關專業團隊建議、諮詢,或共組工作小組進行計畫之研擬與推動。
3、執行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與學校周邊之社區防災組織、校外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密切相互配合,研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如有需要應邀請前述相關人員參與。
(三) 掌握學校災害特性進行學校災害潛勢評估
1、應確實考量影響學校之災害因素(颱風、豪雨、地震、火災、有害性化學物品等)、地質(急傾斜地、軟弱地盤、斷層等)、設施與設備(老舊校舍建物、危險物設施之集中地區等)、歷史災例等要因,以掌握學校災害特性。
2 、 應 用 教 育 部 全 國 各 級 學 校 災 害 潛 勢 簡 易 調 查 資 料
(http://www.ncdr.nat.gov.tw/platform/),及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之研究成果(http://naphm.ncdr.nat.gov.tw/),並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所設定各類型災害可能引發之最大災害規模,進行科學化、綜合性之校園災害潛勢評估。
(四) 計畫內容應涵蓋各災害類型與各災害管理階段
1、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的內容,必須涵蓋學校所在地區內可能發生之各類型之重大災害,各級學校可依據該校之災害潛勢評估分析之結果,優先針對危害度較高之災害擬定專篇計畫,而後逐年增訂其他災害類別之專篇計畫。
2、為因應各類型重大災害之防救作業,必須考量平時減災、災前整備、災時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各災害管理階段之工作內容。
(五) 應協調整合學校相關處室之災害防救業務與經費應用
1、為使學校各單位從平時起就能夠協調、整合,確實推動全面性之學校災害防救業務,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由各相關處室共同參與研擬,以期有效推動、落實。
2、學校各相關處室亦應依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各項內容,就其業務執掌範圍,擬訂災害防救業務執行計畫並編列所需相關經費,以作為業務推動之依據。
(六) 運用災害防救相關資料與資訊
1、運用學校所在區域之基本資料(例如人文、社會、經濟、歷史災害、校園災害潛勢資料等)、建築特性(例如校舍結構、校舍高度等),作為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基礎。
2、考量各級學校不同性質與學生特性,將各級學校學生自主能力、上下學交通方式等列入疏散避難計畫之參考。
3、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中應包括災害防救業務所需應用資料、資訊之建置或更新方式。3
(七) 製作校園災害防救圖資
1、掌握學校所在區域之災害潛勢資料、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製作之災害防救相關圖資等,建立考量該校災害特性之防災地圖。
2、校園防災地圖內容應明確標示校內危險處所、校內避難場所、校內避難路線、學校附近防災機關與避難中心、直轄市、縣(市)政府公佈該鄉、鎮、市之避難路線、學校周邊之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等資料。
(八) 建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機制
1、為能確實有效落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所列各項內容,應於計畫中訂定自評機制,以作為各項災害防救業務執行管考之依據。
2、自評內容應包含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及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執行成效等部分。
3、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之方式,應由學校邀集相關處室與專家學者組成評鑑小組,進行瞭解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擬定內容與執行情形之具體程度。
(九)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該校特殊師生之需求,審慎納入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編撰內容。
(十) 各級學校編撰與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應與學校災害防救教育內容結合,藉由教學、災害演練等學生參與過程,強化校園災害防救功能。
(十一) 應與政府單位之規定相互配合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所需之各項內容,應配合政府單位(消防局、教育局、社會局、工務局等)之相關規定,納入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中。
三、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流程
各級學校應依據上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之基本原則,擬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研擬過程可參考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研擬流程(如圖 1 所示),簡要說明如下:
(一) 成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
由各級學校之各處室代表組成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應包含總務、教務、學務(訓導)、輔導、資訊等災害防救相關人員。小組成員除上述學校各處室代表外,視需要亦可包括學生代表、技術支援團隊成員與社區防災組織代表等。
(二) 技術支援團隊
各級學校於研擬修正、補強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可請求技術支援團隊之協助。技術支援團隊包含教育部「防災計畫服務團建置與實驗計畫」所認可之服務團或曾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協助縣市政府加強防救災能力計畫」之協力機構。
技術支援團隊支援項目包含師資培訓、防災教育宣導、防災教育教材與教案、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及演練等。
(三) 調查與分析校園防災現況資料、校園災害特性與相關防災資料蒐集各級學校研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應先蒐集彙整相關校園天然與人為災害防救之相關現況資料。例如,學校災害潛勢資料、歷史災例、學生上下學交通狀況等。
各級學校可藉由技術支援團隊協助,應用教育部全國各級學校災害潛勢簡易調查資料,並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所設定各類型災害可能引發之最大災害規模與相關災害潛勢資料等,以掌握學校可能發生之災害類別與規模。依據所蒐集彙整分析與應用之災害防救相關資料,各級學校可結合現有課程與教材,藉由融入式教學模組,讓學生學習災害防救相關知識與協助蒐集相關資料,以強化災害防救能力,例如國小以上學生加強災害防救相關知識之學習,高中職以上學生可利用相關課程安排災害防救相關資料蒐集,大專以上學生則可協助學校災害潛勢與災害規模等相關資料的研判等。
(四) 研擬災害防救計畫-初稿
各級學校依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基本架構,可應用校園災害防救現況資料,分析掌握學校災害特性,以及運用學校相關災害潛勢與直轄市、縣(市)政府設定之各類災害最大災害規模等相關資料,研擬各類災害減災、整備、應變及復建等階段之災害防救對策與措施。
(五) 實施災害防救計畫-減災、整備階段學校必須了解所可能面對之災害為何,才能針對災害之來源,預先擬定合適之防救災規劃,以達早期預警及防範未然之目標。整備係指針對災變事件萬一發生時,事先規劃應如何進行災變「反應」行動。在校園受災變時,應規劃適當的反應對策,減少災害損失。
(六) 實施校園災害模擬演練
各級學校應依據所擬訂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每年舉行兩次校園災害演練,並將演練成果進行檢討,以作為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進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補強、修訂之參考。
(七) 補強災害防救計畫
各級學校可參考每年舉行之校園災害演練成果、學校軟硬體設施 或設備之更新狀況,以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更新之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內容等,視需要進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之補強。各級學校依據校園災害現況分析、災害特性等,由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成員完成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研擬,並召開審查會議,經審查通過後呈報上級指導單位核備。
(八) 檢討與修正災害防救計畫-定稿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每年舉行兩次災害演練實施並檢討其結果,且依據學校軟硬體設施或設備等實際狀況之改變加以檢討、補強,每兩年依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整體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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